准备和校对技术文件,用于不动产国家统一登记簿中资料变更的登记、产权登记和产权负担登记。
准备文件和校对设计文件(建筑方案)、关于项目的技术结论,用于项目在重新规划或改建后不动产国家统一登记簿中资料变更的登记。